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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欲允许婴儿安乐死

2006-03-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0年8月,家住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附近的弗兰克和安尼塔的女儿查诺出生了,可是孩子患有一种极度罕见且不能治愈的疾病――新陈代谢机能紊乱症,这会导致她的骨骼发生反常发育,医生说她活不过30个月。

因为孩子不能自己吃饭,每次只能从鼻子里插进一根管子,给她灌奶,可是即使这样她还把奶呕吐出来。安尼

塔说,看到孩子如此受罪,我们感到痛苦极了,我们真的认为应该让她结束这种痛苦。最后,医生也同意在孩子7个月大时帮助她死亡,他们停止给她喂奶,然后给她注射了吗啡。

看着女儿安静地死去,安尼塔心中有一种轻松感,她说:“她终于不再受苦了。”

在荷兰,每年都有15个患重病的孩子在父母同意下由医生实施安乐死。但只有极少数案例向政府部门汇报,医生担心会被以谋杀罪遭起诉。不过,荷兰正成立一个调整委员会,开始研究儿童安乐死的合法性问题。这使得荷兰将是世界上首个允许“婴儿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荷兰早就把成人安乐死合法化了。(《中国妇女报》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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