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台商张某酒后驾驶轿车行至苏州市花娄大桥时,撞倒正在道路中间骑车的李某,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依据我国交通法规,虽然张某持有国际驾照,但没有及时换发大陆机动车驾驶证,仍属无证驾驶;张某酒后驾车的行为,也为我国交通法规所禁止。据此,警方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被害
1月11日,警方将此案移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张某肇事后主动自首,并迅速作出经济赔偿,取得了受害人家属谅解,该院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在中国大陆驾驶机动车,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证,持有国际驾照者,须换证方能驾车上路。(《检察日报》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