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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文化岂能进法院

2006-03-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3月1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周有财发现一个怪现象:有的地方政府每年都给公检法下指标,要求他们到年末各自上交多少钱;同时,公检法人员的队伍来源也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导致人员素质不高。在一些区县级的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很多都是官宦子弟,有的只有小学六年级的文化,就当上了法院书记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一名法官要具备“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学历,还要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做法官的“门槛”够高的吧?但令人不解的是,如今在有些地方,仍有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法院。

要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司法队伍的作用至关重要。管不住人,就难以保证司法队伍的素质。正如人大代表何淑兰所说:“中央政府能养得起军队,就应该养得起法官和检察官。”唯有让各级“两院”吃上中央财政的“皇粮”,“公检法里衙内多”才不至于形成一种“现象”,“独立行使检察权”、“独立行使审判权”才不至于沦为空话。(《齐鲁晚报》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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