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周末19时到21时的两个小时中,记者拿起遥控器,从深圳观众能够收看到的近70个电视频道中,选出正有娱乐休闲节目(包括电视剧)播出的10个频道观察,并记录下了出现在这些频道中的短信参与提示。
在这10个频道中,有两个中央级频道、两个广东省级频道、两个本地频道、两个境外节目频道和两个内地省市
其他4个频道均没有将收费标准公示,记者尝试性地向其中一家发送了一条竞猜短信,收到的回复是“谢谢您的参与,本短信收费1元”,但该频道并没有公布当晚的中奖者为何人。之后,记者连续两天都收到了以该频道名义发来的要求竞猜的短信。
一位在深圳某移动通信公司工作多年的资深人士透露,每一位观众一旦在电视节目鼓动下参与了短信互动节目,他的通信账单上就会被自动扣除每条0.1元的基本通信费和从每条0.5元至15元包月不等的所谓信息费。鉴于电视娱乐节目面对的观众成千上万,因此这种短信收入是非常可观的。至于短信收入的流向,则由提供硬件支持的移动运营商、提供软件支持的网络公司和提供内容及宣传支持的电视娱乐节目三方分成。
根据2006年春节联欢晚会主持人朱军和周涛公布的数字,除夕夜当晚参加春晚投票的短信数量达7000万条,央视由此获利数千万元。而2005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节目来自短信的收入超过3000万元,已经成为广告之后的第二大利润来源。(《深圳特区报》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