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17岁的男孩,一天下晚自习回家,走到僻静的地方时,有两个男青年拦住我要钱,我不给,他们就打得我满脸是血,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捡起一块砖砸向其中的一名男青年,造成他重伤。我会不会构成犯罪?男青年的经济损失是否应由我赔偿?
律师解答:
“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2.针对不法行为。3.不法行为必须正在进行,不能是尚未开始的或者已经结束的。4.针对不法行为人,不能是其他第三人或物。5.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你砸伤男青年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要求。如果刑事部分已认定为正当防卫,民事部分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今晚报》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