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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撞死老翁被判赔

2006-03-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5年11月17日13时许,70岁的孙先生陪老伴到北大医院看病,在第二住院部的一楼收费大厅内,前往交费窗口交费的张某边走边低头看手中单据。由于张某没注意到对面的孙先生,与孙先生相撞,使孙先生仰面倒地,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一周后孙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孙先生的妻子和儿子把张某告到法院要求赔偿。

近日,北京西城法院以张某未能尽到注意义务,判决张某赔偿死者孙老先生的家属各项费用共计18万余元。(《北京青年报》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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