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起,河南省对新办服务型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30%以上的,实行3年内免征营业税等4种税。可是一些企业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以安置下岗人员之“名”,享受税收优惠之“实”。
目前,仅郑州市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8.9万本。有的老板每月花几百元钱租一个《再就业优惠证》,谎称自己在给“优惠证”
老郭下岗好几年了,眼下在郑州某停车场看车。就租借《再就业优惠证》一事,老郭说,他有好几个一同下岗的伙计都把证“租”了出去,“一个月能挣二三百块钱呢,可放在家里不能生钱!”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道兴说,国家为鼓励企业接纳下岗失业人员而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总的出发点和思路是正确的,但这项政策太笼统,未能把减免税的额度和企业的利润、效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如果开始就能按一定的经济比例关系来制定减免额度,借机避税的企业就不会有这么多。 (《工人日报》第1539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