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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出版社也应改制

2006-04-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作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版单位的企业化改制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而大学出版社目前仍未被列入体制改革的范围。

华东师大出版社社长朱杰人认为,近几年,大学出版社以较迅猛的速度发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享受国家免交33%所得税的优惠条件。但其中潜在的问题是:大学社所参与的市场竞争是保

护下的竞争,而并非真正由市场来检验和选择的;大学社成了大学主要的经济来源,常常受到所在大学的行政干预,许多本需要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被校方征收,从而导致后劲不足。从2005年开始,大学社不再享受免交所得税的政策;同时,参与改制的出版社可免五年所得税、还未改制的地方出版社也可有部分所得税返还,而这些都与大学社无缘。“大学社在先天条件上由优势转为了劣势,”朱杰人说,“大学社现在是‘双重纳税’:除了所得税,还要向学校上交利润。此外,出版社在投资、资本运作等许多方面缺乏自主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发展。”

对于大学社改制,也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大学社以出版学术图书为主,有其特殊性,不宜改制,而应作为大学的一个机构受到保护。也有人担心大学社转企后,学术图书难以创造理想的经济效益,大学社将难以维系。

朱杰人认为,大学社在学术图书出版方面不具有特殊性。事实上,近100家大学社出版的图书中,学术图书占的比例最多也不过20~30%,远远称不上是专业的学术图书出版社。

目前,学术图书出版处于强势的大学社,其学术图书都有一定的赢利空间。“好书是硬道理,无论是学术图书还是其他类型的图书,都是这样。比如,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大量医科专业的学术著作,每年的利润高达一两千万。”

朱杰人表示,大学作为大学社的全额投资人、股东,与大学社之间的利益关系,应按公司法执行,按市场规律运作,“目前正是大学社发展的一个重要关口,大学社是否能继续现有的发展势头,我认为,改制是一个出路。” (《文汇读书周报》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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