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公证处郭女士的钱包被盗,身份证也随之丢失。她去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双塘派出所补领身份证时,双塘派出所通知她,她补领的身份证号码与一个叫“王维芹”的农民是重号,要求郭女士改变原身份证号码。郭女士当即表示,身份证号用了20年,不想改。
后来,她又多次去双塘派出所要
近日,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结尾,原告郭女士表示,“如果我这场官司能推动执法机关加强管理,我就是输了也心甘情愿。”被告朱局长说,我出庭是希望居民能在换发新身份证时配合工作,将纠错工作做好。
此案虽未当庭判决。但原、被告为了公共利益的诉讼,赢得了旁听群众的赞赏。(《人民法院报》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