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懒汉、“低保”富翁、生活困难却不能纳入低保……近年来,随着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
家庭收入核实难是导致“低保懒汉”和“骗保”等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城市低保对象的界定以家庭收入为标准,但由于劳动者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
有的地方把“低保”申请对象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拆迁安置费、“农转非”占地补偿费等也作为实际收入,使一部分家庭困难人群被排除在低保之外。部分低保家庭存在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问题,而一些缺少就业能力的老弱病残家庭无法通过就业实现解困,处在“进低保难,出低保更难”的困境。
针对“富翁低保户”现象,民政部门已开始在规范家庭收入的核算方法、完善家庭支出的调查方法等方面采取措施,确保纳入“低保”的家庭准确无误。同时,还努力探索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施保,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则加强与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的衔接,采取“低保渐退”等办法,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时,激励和促进其劳动自救。如果大批有就业能力的人员长期游离于社会正常生产生活之外,既是对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又有可能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工人日报》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