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接待处10万元,市公安局2.5万元,仙女山镇7万元……这一系列“指标”不是别的,而是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的今年的“喝酒任务”。在行政许可法已颁布实施三年的今天,在社会各界对公款吃喝早已深恶痛绝、口诛笔伐的今天,一个地方政府竟然正儿八经地公然下达喝酒任务指标,这确实让人感觉犹如天方夜谭。
湖北云峰酒业公司是最早来汉川落户的引进企业,所产酒“小糊涂仙(神)”去年跻身中国白酒品牌20强,该企业去年纳税逾1300万元,但该酒在汉川的市场份额却一直很低。于是,为了“促进招商引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汉川市政府公然下了此文件。应该说,对招商引资提供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行政方便,无可厚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可以为此公然侵犯最基本的公平交易原则,就可以公然违背行政许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其他企业来说,这不仅是一种公权力的越位和错位,是一种典型的不公平;而且,更是直接违背了行政许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那些几乎已成时代常识的禁止性规定。(《法制日报》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