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0日晚,江西南昌市救助管理站来了一位求助者。此人自称从杭州流浪到了南昌,要求救助站提供帮助。工作人员打算为他办理从江西南昌市至上饶市的短途火车票,将其送至上饶后再由铁路沿线的救助站“接力”送下去。不料这名求助者坚决不答应,一定要工作人员给他从南昌到杭州的火车票,并且在救助站大吵大闹
凭经验,工作人员断定他是一名十足的“跑站”者。“跑站”者以救助为名,通过虚报假地址,从救助站骗取火车票后,再到售票窗口退票,或低价卖给准备买票的乘客。负责“跑站”骗票的人在行话中叫做“马仔”,“马仔”的上头还会有更大的“老大”,每名老大手下都纠集了一大批“马仔”为他“跑票”。根据跑票人交待,每个月每名“马仔”必须到各个救助站完成800元跑票费,多余的利润归自己。而有的“老大”一年通过“马仔”赚取的纯利润甚至高达上百万元。
在南昌等许多城市,救助站接待的人员中,“跑站”者占到了约60%,骗子比乞丐还多。然而,明知一些求助者是“跑站”人员,救助站工作人员却拿他们没有办法,因为如果不给钱给票,“跑站”者就在救助站大吵大闹、毁坏公物,所以多数救助站只好要钱给钱,要票给票,打发他们一走了事。有的救助站工作人员甚至还经常挨打。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救助了很多生活无着的人,但对于恶意“跑票”人员,国家也没有相关的规定给予处罚,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业内人士认为,必须通过组织专项行动和建立长效机制,在“跑票”势力抬头阶段坚决把它打击下去,以免形成蔓延之势。(《半月谈・内部版》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