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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生命受到威胁警察可果断开枪

2006-04-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4月4日,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在一季度治安形势分析会上对广州民警作出要求,在面对“砍手党”等团伙严重威胁群众和民警安全时,民警要敢于开枪,否则,“那是民警的悲哀”。

4月11日,在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武和平针对“广州市的领导要求民警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要敢于开枪”

表态,只要合法就支持民警开枪。

武和平说,20多年来,公安机关依靠群众,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刑事犯罪,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打击刑事犯罪的行为对抗程度非常强,甚至会发生警察牺牲伤亡的情况。每年都有400名民警殉职。

他说,枪支是公安机关特别是一线警察的有力武器,刑法里有专门规定,在警察人身受到生命威胁或者群众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可以果断开枪,击毙罪犯,这都是在法律范围之内的行为,是应该得到支持的。(《京华时报》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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