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英国律师约翰・鲍尔温站在伦敦皇家法院第62法庭上,手里拿着出庭时必须佩戴的灰白色烫卷假发喊道:“在有些人眼里,它意味着权威,但在大多数律师看来,只会令头皮发痒。”
假发在欧洲上流社会流行,始于1620年前后。法国国王路易十三为了掩盖自己的秃顶而佩戴假发,受到经常出入宫廷的贵族们的效仿
许多律师认为,假发和中世纪骑士们的盔甲一样已经过时,和现代社会显得格格不入。
律师还抱怨,生产一个法官披肩假发需要一位熟练工匠大约44个工时的劳动,包括编织和打卷,价格高达3000多英镑。由于价格昂贵,一个假发就要用一辈子,因此许多人经常忍受头皮发痒的苦恼。
虽然反对声一片,但是英国年轻律师委员会主席汤姆・利特尔却表示,许多年轻律师都很喜欢在法庭上佩戴假发,因为这样可以使他们看起来更加成熟稳重,可以减少和经验丰富的律师之间的差距。此外,在刑事法庭佩戴假发可以作为一种“伪装”,减少将来罪犯出狱后对法官的报复行为。 (《环球时报》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