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近期加紧严查游客在入关时携带的假冒名牌产品,一旦发现,入关时会被没收,并有单件500欧元、10件以上30万欧元的重罚。欧洲的举动,凸显了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品牌的珍视。
这是一则令国人尴尬不已的消息。
改革开放后,中国虽然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品牌意识也越来越强,但是,欧洲的
眼下的批发市场、销售中心,假冒名牌产品可以说无所不在,消费者可能一不小心就买了假冒名牌,消费者以此推诿责任不可取,但单纯指责消费者的用假行为也有不公之处。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消费者的选择是一种理性行为。因为已有的制度更多的是对制假、贩假、售假者的惩治,用假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微乎其微。
欧洲的举措是否合乎国际惯例,是否涉嫌歧视,不是我们个人能解决的。可是,欧洲的举措应该让我们也有所反思: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发展,市场秩序的稳步推进,不可能建立在假货横行的基础上,构建诚信的价值体系,良好的制度建设和消费者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都不可或缺。(《华夏时报》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