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太的儿子与儿媳打离婚官司。不想老太太的日记本居然被拿来作证据当庭出示。张老太太认为是儿媳偷看了日记,侵犯了她的隐私,于是将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儿媳立即返还日记本,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张老太说,日记本是今年3月12日被儿媳偷走的。由于儿媳偷看了张老太的日记内容,并将日记内容给
日前,北京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儿媳说,日记本不是她偷的,是误拿的。“那天,我丈夫当着婆婆的面打我,我报了警。后来我带着儿子回娘家。我们屋子里有一个专门放我儿子东西的抽屉,我直接把里面的东西倒在一个袋子里。拿走后才发现这个日记本,出于好奇翻了翻,才知道是婆婆的。婆婆的日记本上有对我进行侮辱、咒骂的语言,也给我造成了精神伤害。”
在法庭上,儿媳将日记本归还给了张老太,但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费。(《北京晚报》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