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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骨癌都得截肢

2006-04-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半年前,家住农村的阿琼被确诊患了左胫骨骨肉瘤,也就是俗称的骨癌。医生告诉阿琼,要保住性命,唯一的方法就是截肢。年轻的阿琼一听要截肢,任凭家人怎么劝都不同意。

广州市肿瘤医院骨肿瘤科的主治医师王进介绍,骨癌患者中大约只有10%的晚期病人需要截肢。不仅如此,骨癌病人截肢后,肿瘤转移和复发

的几率仍然很高,病人的5年生存率只有20%左右。而与此相反的是,如果能采取规范的化疗,并配合保肢手术,骨癌病人的5年生存率可达到70%。

所谓保肢手术目前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长了肿瘤的关节整个换掉,用人工关节替代;一种方法是通过微波技术,将肿瘤烧死、切除,保留患者原有的关节和骨壳,然后再用特制的材料“骨水泥”填充祛除肿瘤病灶后留下的“空洞”,最后再加以固定。大概半年后,这些‘骨水泥’就会被人体吸收,手术部位还会重新长出患者自己的骨头。

王医生强调,保肢手术只适用于那些中、早期,而且肿瘤旁边的血管、神经和软组织都尚未被癌细胞侵犯的骨癌病人。 (《广州日报》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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