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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扰民难认定

2006-04-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那天,张女士和她女儿刚走进楼门,一只棕色的小狗就朝她们蹿了过来,吓得孩子哇哇大哭。

很多社区,宠物饲养人和普通居民之间的矛盾也有日益突出的趋势。正是在这种背景下,3月1日开始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把“宠物扰民”列入了可以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中。

该法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据北京市朝阳区治安支队介绍,新法的规定还有很多问题难以认定,因此执行难。比如,两户邻居一个住3层,一个住4层,3层住户饲养的狗晚上叫唤,4层住户睡不着,肯定认为是狗叫干扰了他的正常生活。可3层住户就会认为,隔壁的邻居怎么就丝毫不受干扰?你睡不着是失眠,和狗没有关系。这种情况下,警方怎么证明是狗叫干扰了4层住户睡觉?

取证难也是难以处理的一个重要原因。警察没到的时候狗可能确实叫了,也吵了别人,可是警察一来狗又不叫了,没有证据警方怎么认定是否扰民?即便警方测出了狗的叫声,那么多少分贝可以认定为扰民,多少分贝就不能认定?这些问题现有的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的操作标准。因此,这项规定还需细化。(《法制日报》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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