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网上论坛,一家“出气公司”近日迅速走红。所谓出气公司就是为那些受了气想发泄的人提供服务。客户可通过辱骂、殴打该公司员工,一泄心中闷气。殴打出气,服务费用为每分钟120元。辱骂费用,10分钟100元。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与陈先生达成了口头协议――愿意出100元找一个“出气筒”。在约定地点,他
陈先生透露,虽然开张仅一个月,但每天咨询电话不断,一周能接一到两笔的生意。但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其实并未经过工商部门注册。上海袁凯律师认为,首先应当确认这家公司是否真的去工商部门注册过,因为我国民法基本准则规定,公民的身体是不能作为商品随意交换的。该公司出于经济利益,任由客户打骂员工,本身就已违反了民法准则。而违法的商业行为,工商部门是不会批准的,所以该公司的存在本身不合法。在恶搞服务中,如果出现侵犯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客户一样脱不了干系。(《江南时报》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