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8岁的杨澧群出生在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1996年4月,杨澧群因剖宫产,住进了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儿子顺利产出。因她左侧卵巢出现囊肿,医生顺便给她做了左侧卵巢切除手术。
2003年2月10日,杨澧群觉得腹部疼痛,又来到该医院,医院检查后认为是“右侧卵巢囊肿”,医生建议手术治疗,并决定为她做“剖
2月12日,杨澧群做了手术。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该来的月经没有来,身体没有恢复原状,时常感觉四肢散架了一样,记忆力严重退化,头发也开始掉落,骨头疼痛。“这是怎么回事?”
2003年5月19日,杨澧群来到浙江省妇幼保健中心。医生看了杨澧群的病例说:“你的两个卵巢都失去了。器官被切除掉了,你的身体女性功能缩减了20年。以后每天要吃激素,每三个月复查一次,这样的状况大概要持续起码十多年。杨澧群一时惊呆了!
后来,杨澧群又到建德市其他医院向医生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如果手术做得精致一点,可以将囊肿从卵巢上剥离下来,并不一定要摘除卵巢。
“谁有权利让我提前衰老?”获知了真相,痛哭过后,杨澧群决定和医院对簿公堂。
2003年12月16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医院代理人承认医院有过错,请求司法鉴定。
2005年8月6日,杨澧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8月19日,法院二次开庭。医院代理人愿意赔偿2.5万元,杨澧群当场拒绝。
随后,杨澧群到法院申请撤诉,准备重新起诉建德二院,要求赔偿50万元。
其间,医院传来口信,愿意以11万元调解。2005年11月19日,在市妇联和法院的共同主持下,医院终于在12万元的赔偿协议上签了字。
2006年3月,杨澧群说:“如果以当初医院只愿意拿2万元为参照的话,12万元这个数字说明我赢了。但距我要求至少不低于50万的赔偿还相差得太远,可我实在是耗不起啊!” (《家庭周末报》4.27龙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