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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反扒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

2006-05-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3月16日,山西省见义勇为协会将四名反扒高手组织起来,利用空闲时间义务反扒,目前已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窃贼77名。他们因此被人们亲切地称为“百姓身边的110”。

然而反扒之艰辛,常人难以想象。队长余建国身上大小伤疤二十多处,曾被歹徒打成轻微脑震荡,落下了头疼的毛病。由于没有执法权,且人手少

,反扒队员时常被小偷诬陷、围攻。58岁的李继烈在和小偷搏斗过程中,牙齿被撞脱,如今整个下颚只剩一颗半牙。有次他在抓小偷时,受害者怕惹事离开了现场,于是小偷团伙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反诬他是小偷,不明真相的群众还往他脸上吐唾沫。

反扒队员家中的窗户常在半夜被砸破,放在楼底的自行车被刀子捅烂,上面插着恐吓信:“再敢多管闲事,杀你全家!”

近年来,武汉、南京、厦门、广州等地先后组织了民间反扒队,却因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处于争议境地。有人说,“路见不平一声吼”堪称义举,宏扬了社会正气;也有人说,由于公民不具执法权,民间反扒员无异于越权执法。

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金维表示,大体上说,对太原市的民间反扒行为,公安机关予以肯定和提倡,也会紧密配合他们的行动,前提是只能抓不能罚,不能越权。

事实上,尺度把握之难正是民间反扒的尴尬所在。一些律师认为,民间反扒组织没有执法权,而法律只赋予普通公民自我保护权,以及举报、控告犯罪的权利。目前对反扒行为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民间反扒的度很难掌握,也难以监管。民间反扒人员若动机不端正,则可能适得其反,甚至与小偷一样危害社会。

有关专家认为,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反扒作详细界定和规范。同时,地方政府可对民间反扒作相应指导和管理,从而既利用民间力量打击盗窃,又避免其不利因素,确保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新华每日电讯》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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