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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捡垃圾入户儿子三上法庭

2006-05-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多年以来,李新民(化名)一直与母亲赵淑兰(化名)共同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内。然而,多年以来赵淑兰不断捡拾各种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堆放在卧室、阳台等处,导致房间内杂乱无章、臭气熏天。李新民曾多次向居委会、街道、派出所反映,上述单位也多次出面协调,但无效果。

2003年,李新民

将母亲诉至法院,朝阳区法院判令赵淑兰清除障碍,赵淑兰有所收敛。但自2004年底至今,赵淑兰又重新开始捡拾垃圾,且愈演愈烈。无奈,儿子将母亲第三次诉至法院。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北京青年报》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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