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物是研究人类学、民族学的“活化石”。记者最近从文化、海关等部门了解到,由于我国对民俗文物没有明确的界定,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民俗文物出境也没有专门的限制性规定,从而造成我国大量民俗文物“合法出境”流失境外,对我国的文化安全构成危害。
据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副馆长付宁介绍,日本茨城县博
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塔拉也表达了同样的忧虑:“国内学者研究中国民俗要到国外去看实物资料,已绝非危言耸听了。”
导致我国民俗文物大量外流的主要原因有三:首先,由于受资金限制,国有收藏单位没有足够的财力征集和保护民俗文物,使大量民俗文物流失于民间,为民俗文物出境提供了条件。其次,一些文物贩子到处搜罗民俗文物,然后通过文物市场或上门兜售给海内外人士,甚至大批走私到境外牟利。此外,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未对民俗文物的界定及其出境作出规定,因而,大量民俗文物可顺利出境。
有关专家认为,一方面要加强民俗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另一方面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对民俗文物的界定、保护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民俗文物的保存、流通、征集等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专家们呼吁:希望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民俗文物大量外流的情况得到遏制。 (《新华每日电讯》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