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8日20时30分左右,山西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被困人数达56人,煤矿却仅上报了5人。
精心炮制谎言
事故发生后,矿主没有上报。19日零时前后,接群众举报,当地公安部门来到现场调查,矿主汇报只有5人被困井下。
5人被困的数字是如
井下瞒报 地上转移
矿难发生后,矿方不仅不组织抢救被困井下的矿工,反而雇人雇车转移家属。
“19号四五点钟,天才刚刚放亮,我和几个家属上了辆面包车,说是去旁边的燕子山宾馆先住下,那儿安静。当时我们就上车了,一共有5辆车,前面一辆桑塔纳轿车带路。大约走了两个小时,我们发现不对劲,就让司机调头。”一名四川籍被困矿工的妻子告诉记者。
瞒报背后是“利”
专家分析,矿主在发生矿难事故后选择瞒报,最根本原因是“利”。新井煤矿核准年产能为9万吨,但今年仅从3月初至事故发生前2个半月的时间,就生产原煤约10万吨。依此计算,该矿一年产量将近50万吨,除去成本,吨煤可净赚200元,煤矿一年的利润就近亿元。
按规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煤矿将被关闭,资源也将被收回拍卖。矿主自然不愿因事故而断了财路。于是,他心存侥幸希望能蒙混过关,企图瞒报后私了事故,继续开矿、发财。 (《中国妇女报》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