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所提高,但整体保护意识仍然比较淡薄。据统计,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张盛如指出,大量企业仍没有把知识产权保护上升到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尤其缺乏对国际规则的了解,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常常处于知识产权劣势。
专家指出,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薄,我国有一部分企业尽管拥有“知识”,但却忽视了对其进行“产权”保护,加上企业内部缺乏健全的保密措施和约束机制,企业专有技术被“跳槽”科技人员泄露的事件频频发生。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统计,近几年涉案的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中,涉及技术秘密的占95%,其中80%以上是从员工渠道泄露的。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着多头管理、侵权打击不力、维权成本高、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等体制“瓶颈”。
“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时有发生,但20万元以下我们一般不去追究,因为追究下去往往得不偿失。”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道出了不少企业对维权高成本和高难度的无奈。
商务部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跨国公司每年专利申请量占我国总专利申请量的30%。据了解,2004年,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为13万件,其中一半来自跨国公司。知识产权在跨国公司手中已经从“权利”蜕变成打压中国竞争对手、谋求更大利润的“工具”,日益密集的专利“陷阱”成为我国公司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问题。(《经济参考报》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