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气预报蕴藏着越来越多的商机。但并非谁都能发布天气预报。
近日,河北省出现某短信服务运营商把气象部门告上法庭的案件。
那么,人人都离不开的天气预报,究竟怎样发布传播才是合法的?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刘宪华说,对不少居委会大妈来说,每天把天气预报抄在小黑板上提
我国《气象法》规定:“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规定:“媒体刊播气象预报,必须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气象预报,并注明发布台站的名称和发布时间。”
刘宪华解释说:“统一发布”强调除了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发布天气预报。根据《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规定:“其他媒体需刊播气象预报的,应当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签订刊播协议,双方根据协议提供和刊播气象预报”。
刘宪华说,大妈在楼下公告栏里抄天气预报固然是好心,可是很难保证预报及时准确,气象台站没有直接为其提供天气预报,也无法对其准确性负责任。(《法制日报》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