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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如何自我保护

2006-06-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国谈及举报人如何做好自我保护时提出了四条建议:

1.不要采取公开下战书的方式进行举报。

2.不要随便和他人谈论自己举报的情况。

3.不要在公开场合用电话进行举报。

4.不要多头举报。

(《法制日报》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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