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少女一年“嫁”八次

2006-07-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4年5月,17岁的少女彭某伪造了一张符合结婚年龄的假身份证,与龚某、张某合伙商定了骗婚计划。5月10日,彭某等人到江西金溪县琅琚乡某村,彭某“嫁”给村民李某后,骗得礼金6000多元。在此后的一年时间里,彭某等人故伎频施,先后在金溪县、南昌县等地农村“嫁人”8次,共诈骗财物12万多元。近日,江西抚州市临

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近年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女性纷纷进入城市务工,使农村婚龄男女比例失调,农村男青年的择偶空间大大缩小。为了完成传宗接代任务,一些农村地区的单身汉在家庭的支持下,不惜铤而走险、倾家荡产,买卖婚姻,给骗婚者提供了犯罪土壤。

基层法院提醒农民,莫因娶妻心切而轻信“媒妁之言”。(《新华每日电讯》6.30)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