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浙江省对农民工维权案件的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在受到权益侵害后,一般都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们中的多数人认为,打官司时间长,花费多,司法不公、法律打折等现象较多。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现象应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贵州籍农民工印华等9人于2005年到湖州市织里镇一家木业公司打工,因
安徽濉溪县农民工宋梅去年7月到湖州织里一家制衣公司做杂工,工作了两个月后,劳资双方发生纠纷,宋梅被拖欠800元工资。宋梅不知如何要回工资,她的几个老乡都劝她不要打官司,说到了湖州,又没有熟人,要吃亏的。在笔者调查中,持这种想法的农民工为数很多,他们害怕雇主欺负外地农民工,怕有理也赢不了。
尽管目前司法部门对困难群体有法律援助,但绝大多数农民工并不知道这一途径,另外,即使知道,也不一定符合条件。打不起官司是农民工不愿打官司的重要原因。湖北宣思县农民工易继安在湖州打工时,工作中被车轧残了左脚,他请了律师,付了3000元代理费,虽然官司经过法院调解拿到了2.5万元赔偿款,但易继安还是说这官司打得太贵了。(《工人日报》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