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权威部门指出,大量不规范的“提前退休”,造成中国平均退休年龄低至53岁。这给尚在完善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带来难以承受的压力。
如果保守估计中国有100万名职工提前退休,那么其影响的社会保险基金将有300亿之多。这将使中国养老保险金“缴不抵支”的情况更加严重。近5年来,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
各级财政补贴养老金的很大一部分,用在了提前退休人员的身上。在1997年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障制度之前,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都是由国家来承担的,1997年前退休的(“老人”)及1997年前参加工作(“中人”)的人员并未建立个人账户。但1997年之后,这两类人都进入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养老基金积累少甚至根本就没有积累,带来了“僧多粥少”的局面。
1997、1998、1999年三年正值国有企业改制的高潮,不少企业通过“提前退休”,将大批富余人员直接推入了社会养老保险,无形中更是给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背上了沉重包袱。(《今晚报》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