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深圳市全面启动事业单位体制改革。
此次改革的主要思路是:“政事分离”,把不具备“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交给市场,把具备“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还原本色,由政府财政提供保障。实现政府职能归位。改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凡是可以通过采购提供的公共服务,在不影响该项服务稳定供给的前提下,
深圳还为此项改革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例如: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7年的可以提前退休,退休待遇按原标准计发,确保退休员工待遇不因单位变化而受影响;不愿意提前退休的,可选择5年过渡期内退休的办法,其退休待遇的差额部分按原经费渠道和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转企后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通过参加企业年金的方式,提高未来退休待遇;对自愿辞职自谋职业的给予经济补偿等。(《中国青年报》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