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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未成年人犯罪高发期

2006-07-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最近,北京市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每年七八月份,都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期,同时也是未成年人容易遭受意外伤害的高发期。

多年从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尚秀云法官分析说,科学研究表明,17到18岁是人的一生中精力最旺盛的年龄段。精力旺盛的外在表现是好奇、好动,对外界的事物什么都

想试一下,特别是刚刚参加完高考的考生,12年的紧张学习终于一下子放松了,所有爱玩、好动的能量都将释放出来。而这一年龄段的孩子的另一个特点是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心理发育不成熟,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伙伴关系上升、亲子关系下降,暑假期间户外活动增加、家长的监护职能下降等几方面因素,都使这一年龄段的孩子如果引导不当,就容易出现意外事故或者犯错误。

尚法官举例说,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曾经审理过这样一个案件,几个刚参加完高考而且成绩非常不错的考生,高兴之余去喝酒庆祝,结果酒后失态用啤酒瓶将邻桌客人打伤,被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本应走进大学的好孩子却走进了看守所的大门。还有去年发生在八大处公园野山上的两名女高中生走失被歹徒杀害案,都应引起同学和家长的高度重视。(《北京青年报》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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