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温哥华,我们代表团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司法部长沃立・奥博会见,部长先生笑着对我说:“我和你都有过当法官的经历,在我辞去联邦法院法官当部长的时候,有朋友很不理解,说你这不是犯傻嘛!在中国,你不当法官当‘议员’,是否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我一时语塞,真想问问他:你不当法官当
对沃立・奥博的问话,我是用外交辞令来对付的:“因为我已到退休年龄,便愉快地离开了我十分留恋的法官职位。”
回国后,我和一位司法界的朋友说起这事。这位仁兄说:加拿大是一个有长期法治传统,奉行法律至上主义的国家,公众信仰和寄希望于法律,而认为权力则往往是靠不住的。法官深受公众的崇敬和信服。国家为法官执业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和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以及优厚的物质待遇。在加拿大,当上法官后改行干别的职业特别是去当行政官员的很少。当时幸亏你没问。提那些幼稚而无知的问题,会让加拿大人笑掉大牙,那才是百分之百的犯傻!(《人民法院报》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