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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诺反商业贿赂

2006-07-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统计,最近五年内,中国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案值高达52.8亿元人民币,而金融领域则是“重灾区”。日前,中国银行业协会68家会员金融机构做出反对商业贿赂承诺。今后,银行工作人员采用虚假宣传手段欺骗和误导客户等行为,将可能受到不良名单通报、行业禁入等惩罚。

根据签署的文件,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不

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存款利率管理规定高息揽存或变相高息揽存;以发布虚假信息、串通制定非正常价格等手段扰乱市场,伺机获利;破坏其他同业单位内部团结,鼓动、煽动其从业人员集体辞职等。而增进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则成为中国银行业反商业贿赂承诺。

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在向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收费标准未提前告知客户或对客户进行误导性描述;违反国家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多收或少收客户服务费用;在办理业务时故意向不知情客户隐瞒免费服务或低资费服务项目,而推销有偿服务或高资费服务项目等等。

前不久,银监会网站上公布了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举报电话。(《人民日报・海外版》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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