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1月出版的《他改变了中国――江泽民传》中,作者罗伯特・劳伦斯・库恩写道:“1998年春,一本新书出版,讨论的是意识形态、改革与腐败等领域内的党内斗争――所有这些问题正是江泽民所最为关注的。这本名为《交锋》的书描写了改革与‘左倾’思想之间20年来的斗争。
《交锋》强烈反对三种负面的‘崇拜’影响:‘个人崇拜’被邓小平支持的1978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所击破;‘计划经济崇拜’被邓小平1992年的南方谈话所击破;‘所有制崇拜’被1997年党的十五大所击破。”
很少有人知道,这本曾得到众多领导人认可的著作,在其出版后曾引发过一场起伏跌宕的诉讼。
这是一宗著作权诉讼案,北京某思想理论杂志总编辑状告《交锋》一书的两位作者,以及出版《交锋》一书的出版社。近日,《交锋》一书的作者之一马立诚撰文回忆并记录了这场《交锋》背后的交锋。
背 景
由《人民日报》评论部主任编辑马立诚和记者凌志军撰写,今日中国出版社于1998年3月出版的《交锋――当代中国三次思想解放实录》(以下简称《交锋》)一书,出版之后轰动海内外。
《中国青年报》1998年3月7日发表评论说:“这本书以1978年战胜‘两个凡是’,1992年冲破姓‘社’姓‘资’,1997年破除姓‘公’姓‘私’为经,以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为纬,系统地描述了20年来围绕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事件,在台前幕后展开的激烈交锋。从1978年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到1991年围绕皇甫平文章的风波,再到近年四份万言书掀起的巨澜,以及批判厉有为事件等等,《交锋》都有详细的评述。可以说,《交锋》是一部20年思想解放史。”
《交锋》引起轰动的一个内容,是批评了当时流布海内外的四份“万言书”。这四份“万言书”,自1995年初至1997年上半年以印刷件或打印件方式首先在北京广为散发,引起全国政界、知识界和海外舆论极大关注,造成了“京师震恐”。
这四份“万言书”,内容敏感,深思熟虑,褒贬分明。其矛头所指,是邓小平理论和中国共产党推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其论述范围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领域;其思想指向,一言以蔽之,是反对改革开放,提倡阶级斗争,恢复极左路线。“万言书”要求限制外资,打击私有企业,开展党内路线斗争,批判知识分子,斗争党内“走资派”。所以,人们称“万言书”为极左派政治纲领。
四份“万言书”的第一份题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若干因素》,于1995年春天在北京散发。该文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私有经济扩大,中国社会出现了实力强大的新资产阶级,导致了社会意识多元化、党组织弱化及党政干部的腐败,其结果是资本主义复辟危险就在眼前,“一旦条件成熟”,共产党就要被“连锅端”。此文全面论及中国社会现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并提出对应之策,是一篇纲领性文章。
第二份题为《未来一二十年我国国家安全的内外形势及主要威胁的初步探讨》,出现于1995年秋季。这篇文章承继第一份“万言书”的思路,从总结苏联东欧剧变入手,要求党的各项工作“以反对和平演变为纲”。
第三份题为《关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若干理论和政策问题》(以下简称《坚持公有制》),出现于1997年年初。此文专谈经济,要求全面保存大中小国有企业,实际反对199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国企改革问题提出的“抓大放小”的方针,反对“私有化”。文章说:小企业私有化,就会使绝大多数职工生活在非公有经济关系中,工人阶级的绝大多数就成为雇佣劳动者,出现普遍的阶级分化。
第四份题为《1992年以来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动态和特点》,于邓小平1997年2月去世之后出现。此文专谈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公布了一大批“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报纸、杂志和人物的名单,要求批判和制裁这些“越轨”的报刊和人物。
四份“万言书”选择在中共十五大召开之前陆续问世,在政界、文化界以及民众当中广泛散发,有着很深的谋略和用心。北京政界学界多数人认为,四份“万言书”的作者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不赞成改革开放的作者群所为。这个作者群十分熟悉党和国家各个方面的情况,具有丰富的政治经验和广泛的政治联系。
耐人寻味的是,第一份、第二份和第四份“万言书”没有作者署名。第三份“万言书”署名为“菖菖菖菖特约评论员”。这份“万言书”完成之后,如同其他三份一样,向社会公开散发,并在香港等地多次全文发表。
第三份“万言书”完稿之后,在一些部委、学会和大学以及离退休老干部中广泛散发,显然是制造舆论,企图影响即将召开的中共十五大。这些舆论的确在北京政局中发挥了影响,一时间“左”的思潮上升,并波及外地,造成一些干部在改革中“想说话不敢张嘴,想走路不敢抬腿”。
但是,正如一位中央主要领导同志所说:“任凭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中央在决策过程中,决定继续推进改革开放,拒绝接受这些“左”的意见。
鉴于《坚持公有制》一文在表达“左”的意见方面有一定代表性,所以《交锋》一书专门写了一小节对该文进行分析评论。这一小节的题目是:“第三份‘万言书’:‘抓大放小’是私有化的主张”。这个标题是《交锋》作者所拟。《交锋》作者认为,这个标题揭示了第三份万言书观点的实质。
在这个标题下面,《交锋》对第三份万言书进行了介绍和评论。为了说明问题,引用了第三份万言书的部分内容。
但是,《交锋》出版后,遭到“左派”势力强烈嫉恨,连篇累牍发表文章,对《交锋》一书进行谩骂攻击。原告某人冲到最前线,到法院控告《交锋》。他是北京一份发行量极低的“左派”杂志的主编。
他说,第三份“万言书”是他所写,他就是菖菖菖菖杂志特约评论员。他说此文并未公开发表,《交锋》一书未经他的许可,摘录和引用该文,“歪曲篡改”,进行评论,并冠以“不利于”他的标题,这是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
原告某人于1998年6月初告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院受理了此案。(《经济观察报》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