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有几次著名的经济改革,本意是为了强国富民、“与民生息”。但其后改革往往不可抑制地走向剥夺民财之路。无论是汉代的盐铁专卖,唐朝的王安石变法,还是明朝张居正重新界定田亩、廓清赋税的努力,最后无一不走向与民争利的宿命式悲剧。
这些改革有预设的前提条件,如政府是公正的,而商贩是逐利
比如,当汉初的朝廷垄断了农具铁器的供应时,农民不得不出比市场价更高的价格,得到一堆质量低劣得多甚至无法使用的农具。朝廷当然规定了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但这一价格从来只落在纸面上,而朝廷也没有办法广泛地实施有效的质量监督。但你不能指责朝廷不作为,他们仍然惩处了一些贪赃坑民的恶吏,却终于面对越来越泛滥的群体性腐败败下阵来。
从历史上看,垄断、专卖所得越多,越容易形成政府对经济集权的依赖。可以说,当垄断成为社会重要资源的主要调配手段,所谓的公平与效率均不可得。(《中国经济时报》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