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莘塍镇的村民委员会原主任李道原,因失去村民信任被罢免村主任职务,但在启动罢免程序过程中,莘塍办事处党委却批复同意吸收李道原为中共预备党员。村民不解:一个失去村民信任被罢免的村主任,党组织为什么却发展其入党?而莘塍办事处党委负责人却认为:被罢免既不是行政处分,也不是治安处罚,党章上
李道原在担任村主任时,有多起违背村民意愿、损害村民利益的违规操作行为。就是这样一个人民不要的干部,竟被地方党委认为,“李道原能说会道,早已符合党员标准”。
笔者质疑,如果这样的村干部早已符合党员的标准,那么,还有什么样的人不能入党?笔者不了解李道原,不知道他所谓的能说会道达到了什么程度,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人民不要的干部,党也不能要。
(《民主与法制时报》7.17董占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