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电力系统正在酝酿一场“减薪风暴”。国家电网公司要求:“一律不得在工资总额以外发放工资性收入”。
减薪,减的自然是工资,那么,“灰色收入”呢?灰色收入,作为一种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收入,其产生的原因,与制度缺陷和管理缺位有关,也与行业垄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广泛存在于电力行业
“右手”,主业的利润立马就转移到职工自己投资的“多经”上,并最终成为他们看得见的收益。
对于这种“灰色收入”,对于那些入股分红,以及众多的奖金福利等“制度外收入”,仅仅通过一个“减薪”又怎么能够做得到呢?(《工人日报》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