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暴利
北京某电视购物公司策划人李先生指出,电视购物充斥暴利产品。如某神奇祛斑液,就是成本2块钱一支的普通美白乳液,包装换名后99元一支,5盒一个疗程,最少一次3至5个疗程,一次成交就在2000元左右。一条成本不到10元的“背背×”,经电视购物商运作,变成396元一条;一盒某品
两个月前,广州市民李小姐看到电视上一种祛斑产品功效奇特,买了一个疗程990元的产品。不料用后脸上色斑越长越多,李小姐投诉,答复说,没效果是因为“没买够产品”。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某“洗×”祛斑液拍广告时连产品都没有生产出来,但明星们已经证言很有效。泛滥成灾
上海某著名电视购物公司的罗先生披露,全国每年电视购物类广告的投放量高达500亿元,每天在全国近700个二级城市的近2000家电视台的广告投放时间超过30万分钟,在全国近1万个县城及城镇的1万家有线电视广告投放时间超过100万分钟。空头承诺
电视购物通常都有专门的电话订购中心,如顾客咨询,电话订购员就会反复地电话回访,直到顾客购买产品。订购员的提成为5%至20%,因此有人不惜许下所有承诺,但不告诉顾客公司地址。当顾要退货或索赔时,他们就会说公司没有那些承诺,那是订购员的个人行为,而且那个订购员已离开公司。
巨额偷税
电视购物一般在电话里达成销售后,通过邮政快递送货上门,不开具售货发票。当顾客索要发票时,统一的解释就是:我们的产品都是不含税的,开发票要加17%的价;要不就干脆说发票用完了,到时再补上。据估计,每年全国的电视购物销售额高达1300亿元,而业内行规是交税额不会超过万分之一。(《羊城晚报》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