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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给“孟母堂”以宽容

2006-07-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针对以私塾办学为主的“孟母堂”,上海市教委近日将其紧急叫停,并明确指出,“孟母堂”的办学违反有关规定,属违法办学。

然而,这种做法能否获得道义上的正当性?世界上不可能有人比父母更关心自己的子女,对于子女教育,家长有权安排。这包括,家长可以选择他认为最有利于孩子健全发育的教育模式、教育机

构、教学内容。

政府建立义务教育体系,须以家长的这种正当权利为其界限。家长对孩子负有教育的义务,必须让适龄儿童接受相应的教育。而政府则有义务为所有选择上公立学校的孩子提供必要的教育服务设施。但不等于说,必须要求所有孩子都去公立学校。相反,它只是扩展了家长进行自由选择的范围。

现在有些地方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的理解存在偏差,似乎家长必须把孩子送进政府所认可的教育机构中,接受国家安排模式统一的教育内容。如此理解的义务教育,实际上变成了一种形式的垄断。这种垄断取消了家长在多种教育模式之间选择的自由,也取消了孩子多样化发展的需求,让那些具有特殊需求的孩子无法正常发展。

应该反思的是,义务教育体系是否充分满足了家长对合理的、好的教育之渴望?孩子需要教育提供什么?

“孟母堂”以及各地有识之士在教育模式、教育学内容上的各种改革尝试,让家长们看到了另一种教育的可能性,增加了家长选择的空间,也让孩子有机会面对一个伟大的知识与文化传统。当下,不妨给它以宽容,让时间来证明其效果,那时家长自会作出选择。(《新京报》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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