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福州采访一家电脑公司,一位年轻的职员表示,他来该公司2年多了,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记者询问为什么不签订劳动合同时,他说:“我的工资都能按时拿到手,为什么要签合同?签了合同多不自由啊!”
持这一观点的多是年轻人,他们不签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方便日后跳槽。
一位台资老板告
福建泉州市总工会在调查中发现,不少非公有制企业不愿意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认为劳动合同束缚了企业解雇职工的权利,在解雇职工时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签订劳动合同给许多小企业和季节性用工企业增加“麻烦”。另外,一些企业为了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尽量压低工资,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可规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工人日报》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