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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寻子悬赏的情理之争

2006-08-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儿子突然失踪

刘国华夫妇在湖北省襄樊市的新华市场做鞋帽生意。2006年4月10日,夫妇俩把儿子牛牛带到位于市场四楼的摊位玩耍。下午4点多,夫妇俩突然发现儿子不见了。心急如焚的刘国华夫妇,立即发动所有的亲戚朋友四处寻找。同时,贴出上千份寻人启事。他们还把寻人启事上

的重谢二字,改为赏金10万元。

重赏之下,牛牛果然有了消息。4月14日晚,就在悬赏10万告示贴出去的第3天,牛牛的妈妈周红霞突然接到一个神秘女人的电话。她在电话中说:“我这儿有一个孩子不知是不是你家的,但跟寻人启事里说的很像。”周红霞立即提出看看孩子,或者听听孩子的声音。可那个女人却说:“孩子已经睡觉了,想见孩子明天再说。”

神秘女人挂断电话之后,周红霞立刻把电话打过去,但接电话的人告诉她,这是个公用电话。她为什么要用公用电话?是好心人还是人贩子?刘国华夫妇思索再三,最后选择了报案。民警迅速对刘家电话实施了监控。

神秘女人叫冷永秋,当她再次给刘国华夫妇通电话时,被及时赶到的警察带到了刑警队。经过核实,那个孩子正是刘国华夫妇失踪5天的儿子牛牛。孩子重新回到了父母身边。

但让刘国华夫妇不明白的是,牛牛是怎么跑到冷家去的呢?冷永秋解释说:“4月10日下午6点,我从新华市场后面的一条胡同路过,看到无人照管的牛牛一个人蹲在那儿。我觉得很好奇,就过去问他,你爸爸妈妈呢?当时我手里拿着一袋零食,他不停地要我的零食,我就给他掏了一点。当我准备离开时,我发现他一直在后面跟着我,看到孩子没人管,又怕他被坏人带走了,我就把他领回了家。”

一个有嫌疑的好心人

冷永秋说,就在她把牛牛抱回家的第4天,她的同学给她带来一张寻人启事。她发现自己捡回家的孩子好像就是寻人启事上要找的孩子,既高兴又紧张。当晚,她按照寻人启事上的联系方式打电话给刘国华夫妇。

警方经过调查,没有证据能证明冷永秋有拐卖儿童的嫌疑,随即让冷永秋回家。

4月16日,冷永秋约出刘国华夫妇提出要悬赏金。而刘国华夫妇则表示,他们很感谢冷永秋对牛牛的照顾,但赏金的承诺不能兑现。当初他们提出的10万元赏金是迫不得已,那时已经急昏了头,根本就没想那么远,只是想写的价钱高一点,会有人把孩子送过来,没有考虑自己是否拿得出10万元钱。

对于不兑现当初的承诺,刘国华夫妇说,一方面是因为家境不宽裕,另一方面冷永秋捡孩子的行为有很多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方: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怎么会从四楼跑到一个离市场两三百米远的胡同里呢?再说冷永秋捡到孩子后为什么不报警?却要放在家里养四五天呢?

对此,冷永秋解释:“我觉得如果报警的话,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并且,牛牛被抱回家的第二天,就开始感冒发烧,加上那几天连续阴雨天气,我闭门没出。刘家人找孩子的事儿,我根本不知道。”

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冷永秋决定和刘家人对簿公堂,讨回这10万元赏金。

最后,此事在襄樊市电视台记者谢雪飞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刘国华夫妇给冷永秋5000元的感谢费。

悬赏广告说到就要做到

这10万元钱到底要不要兑现呢?专家认为,从法律上讲,刘国华夫妇的寻人启事实际上属于一种悬赏广告,是有法律效力的。冷永秋把孩子送来了,刘国华夫妇就应当按照悬赏广告中所作的承诺,履行自己的兑现义务。案子最终没有走上法院,但如果到了法院,这10万元钱还是要兑现的。

因此,提醒那些张贴悬赏广告的人,在悬赏数额上一定要慎重,不能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做出自己根本承担不起的承诺。  (《中国妇女・法律帮助》2006年8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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