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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博客第一案宣判

2006-08-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5年9月的一天,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在“中国博客网”偶然发现,在一篇《烂人烂教材》的心情日记里,博客主人K007指名道姓称其为“烂人”、“猥琐人”、“简直是流氓”。

陈堂发认为这些言论侮辱了他,于是将“中国博客网”所在的杭州博客信息技术公司,告到南京鼓楼区法院,要求该网站刊登致歉声明,保

留时间为242天。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金1.13万余元。

今年8月2日,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在其下属的“中国博客网”首页刊登致歉声明并保留10天,赔偿陈堂发经济损失1000元。(《新华每日电讯》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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