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很少。因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公寓等共同住宅的管理,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在维护各自的权益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日本,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有权通过决议聘请
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竞争激烈,大家都千方百计地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价格。一般一座一二十层高的住宅楼的门前、门厅、楼道、电梯等公共部分的清扫、安全和公用设备检查等工作只派一两个人负责。楼内没有物业人员或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而且居民小区根本不雇保安人员,负责社区安全是警察的工作和任务。 (《新华每日电讯》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