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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还要孕检?

2006-08-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最近,今年毕业的女大学生小菱(化名)去一家单位应聘时,顺利通过了面试,随后单位要求她去医院体检,还特别提醒“一定要做尿检及HCG”。当时,小菱对“HCG”检查一无所知,做了此检查。直到体检结果出来,看到“身体健康无异常”、“妊娠反应检查确定没有怀孕”的字样时,小菱才恍然大悟。

如今,应聘要做“

孕检”的做法在上海已成为不少企业招聘女员工的“必经程序”。女性应聘者确定没有怀孕后,才能被录用。

对此,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刘明辉指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立法上存在模糊区域,对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提供有关个人隐私信息缺乏禁止性规定。正在制定的《劳动合同法》应该填补这一法律空白。(《中国妇女报》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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