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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与妻“约法三章”

2006-08-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胡?青和老舍都是满族正红旗人。

胡?青自幼好强,向母亲提出要上学,将来凭本事吃饭。她先后在北京师范学校女子分校和北师大读书。

老舍24岁时去英国东方学校教汉语,1929年离开英国,回国后,住在好友白涤洲家。

老舍和胡?青的哥哥是同学,彼此有些了解。1930年,即将放暑假的时候,北

师大音乐老师带胡?青到白涤洲家中,请老舍到北师大讲演,老舍欣然应允,这是胡?青与老舍的第一次见面。尔后,罗辛田和白涤洲轮流做东,朋友们极力撮合这门婚事。后来,老舍回济南教书。放寒假时,他给胡?青寄来一封长信,详细介绍了自己的身世。

老舍还在信中提出“约法三章”:第一,要能受苦、能吃窝头,如果天天想坐汽车就别找我;第二,要能刻苦,学一门专长;第三,不许吵架,夫妻和和睦睦过日子。

老舍还说:“我没有欧洲人的习惯,出去时,夫人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打伞,我不干。如果心里有气,回家就打太太,我也不干。我愿建立一个互相友爱、和和睦睦的家庭。”此后,老舍一天去一封信,连续写了一百多封信。

1931年夏天,在北京灯市口一家三层楼的旅馆里,由罗常培先生主持,胡?青和老舍结了婚。结婚后的第二天,老舍对胡?青说:“我有一句话必须跟你说清楚,平日,如果你看到我坐在那儿不言语,抽着烟,千万别理我,我是在构思,绝不是跟你闹别扭,希望你别打扰我。”他又说:“咱们要和睦相处,决不能吵架拌嘴。”这句话成为老舍夫妇恪守的信条,他们共同生活35年,从没有红过脸。(《特别关注》2006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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