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我的一位远方亲戚推着自行车过马路时,被一辆疾驶的货车撞到,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货车负全责。请问:货车一方应给我亲戚家人哪些赔偿?
律师解答:
交通
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了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治与社会》2006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