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交管局规定对全市2000多台出租车统一清洗座套,否则便不能上路运营。由此引发了齐齐哈尔市许多出租车司机的不满。几年来,出租车司机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但始终未得到解决。
“这笔费用名义上是清洗座套的费用,可实际上无论是否接受服务,司机都要交钱。去年,我因到
交管部门强令出租车到指定地点清洗座套的行为,不仅引发了该市“的哥”的不满,还使该市的同类企业感到不公平。
2003年以前,齐齐哈尔铁峰区达喜出租车座套换洗行是该市规模较大的座套清洗企业。但自从交管部门指定龙沙区清洗店为定点清洗企业后,达喜出租车座套换洗行的生意变得冷清起来。“作为汽车座套清洗企业,我们需要公平竞争的环境,可交管部门却以一条垄断性的‘行业规定’剥夺了我们生存的空间!”达喜出租车座套换洗行法人代表梅庆芳说。
黑龙江律师刘志伟认为,齐齐哈尔市交管局的做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中国青年报》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