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进京条件有调整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宣布,自9月1日起将对收养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继父和投靠祖父母等人员的在京入户条件进行调整,取消了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的限制。但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与收养人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京华时报》8.31)
日前,甘肃省委、省政府下发通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村一级检查指导工作,不得接受公款宴请,驻村或包村干部需在当地用餐的,一律按实际用餐费用交纳伙食费。(《工人日报》8.30)
人大有权撤销政府不当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议表决通过监督法,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监督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以及本级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羊城晚报》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