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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服药最危险

2006-09-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对于孕妇和准备怀孕的人来说,该如何保证孕期的用药安全呢?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妇产医院韩丽晖主任。

据韩主任介绍,妊娠妇女常因一些异常情况或疾病需要使用药物进行治疗。孕妇用药对胎儿的影响与药物的性质、用药时胚胎发育的阶段、胎儿对药物的敏感性、药物剂量的大小以及用药时间长短有关。韩主任

指出,药物不良反应在整个孕期的不同阶段危害性是不同的。在受精后最初的两周,即第3~4孕周,若受精卵受到药物影响可能有两种结局。一种是药物严重危害了受精卵,导致它无法正常分裂、发育,会造成在孕早期自然流产。另一种可能是药物并没有对受精卵造成“致命性”伤害,受精卵会通过超强的自我修复能力挽回损伤,并继续发育成一个正常的胎儿。因此,如果不小心在这个阶段服药,可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

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周),是胚胎器官分化发育的关键阶段,此时细胞开始定向发育,受到有害药物的作用后即可产生形态上的异常而致畸,因此这一段时间是致畸高度敏感期。而在其后的孕期中,虽然各个系统还会继续发育完善,但大多是功能上的影响,基本不会形成如无脑儿、先天性心脏病、肢体缺失等严重的畸形。因此在妊娠前3个月应尽可能避免用药,但不包括必须的治疗药物。 (《健康咨询报》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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